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申请企事业单位在我院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另外,学院提供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具体如下:
(1 )学年奖学金:包括综合奖和单项奖。
综合奖指入学后,在每一学年结束时,所有课程的学分通过正常教学而获得(不包括经过补考、缓考和免修获得的学分) , 同时无违纪处分记录,均有资格参加学年奖学金的评定。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列全校本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前3% ,将获得一等奖学金2800元/生·年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列全校本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前5% ,将获得二等奖学金1800元/生·年;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列全校本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前20% ,将获得三等奖学金1000元/生·年;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列全校本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前2% ,且该生为团支书以上学生干部,工作出色者将获得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奖600元/生·年,该奖可与一等和二等奖学金兼得。
单项奖指符合相应单项奖要求的,奖励每生每年500-1000元,包括学习成绩优秀奖、校园文化建设优秀奖、文艺活动优秀奖、体育活动优秀奖、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奖、科技学术活动优秀奖、见义勇为奖。
( 2 )国家奖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奖金额度为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由学校推荐申报,奖金额度为50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由学校推荐申报,设一、二、三等,奖学金额度分别为4000元/生·年、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
此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岗位来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