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见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生办公室)招生计划。
2、对符合省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
3、进档考生依据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对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调剂。
4、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艺术类考生录取采用河北省联考成绩,执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
6、大多数专业招生采取按类招生。学生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根据社会需求、个人意愿以及学习成绩选择专业。电气信息类包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网络工程3个专业;机械类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2个专业;农业工程类包括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业水利工程3个专业;经济学类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2个专业;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动植物检疫3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6个专业。
7、艺术设计专业教学方向为:环境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
8、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旅游管理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9、男女录取比例不限。
10、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河北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学费10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或5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