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5 08:49

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各省招生办规定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请查看我校在阳光网站的《2015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加分政策

        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加分(或降分)的相关政策,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院录取时会执行各省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应届、外届生同等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请咨询教务处0431-84537196.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