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31 14:16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执行教育部、各省(市)招生政策的规定,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实行完全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

3.江苏省外考生进档后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参照该省招生计划数100%优先录取,并按照“专业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如有退档考生则从余下投档考生相应数量递补进行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文科考生按语文、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语文分数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数学分数排序。

4.江苏省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照“专业清”的录取原则,专业录取的排序按以下规则:

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CC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及以上,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分,选测科目等级A+加3分,A加1分,即组合A+A+加6分,A+A加4分,A+B+ 、A+B或A+C加3分,AA加2分,AB+(AB或AC)加1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奖励分后进行排序,若考生加分后的排序分相同,按照原始投档分的高低择优录取;若原始投档分还相同,按照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CC的先后顺序;若选测科目等级还相同,按照文科考生按语文(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语文(含附加分)分数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数学(含附加分)分数排序。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5.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所在省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要达到所在省招生部门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进档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成绩综合相加排序(安徽省按照其省考试院折算后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艺术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6.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条件
     1
.符合所在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条件。
     2
.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3
.身体健康,色觉检查正常,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xml:namespace>


录取原则
     1
.考生需参加所在省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2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合格、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本省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成绩综合平衡,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

     3.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所在省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要达到所在省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进档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成绩综合相加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加分政策

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CC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及以上,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分,选测科目等级A+加3分,A加1分,即组合A+A+加6分,A+A加4分,A+B+ 、A+B或A+C加3分,AA加2分,AB+(AB或AC)加1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转专业条件

 

大一转专业:

第一学期结束后,无不及格(补考)课程,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40%的学生,均可在第一学期结束时提出转专业申请;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科目按照学科专业分类,转入文科类(含外语专业)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基础及办公自动化;转入经济管理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和经管高数;转入理工科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和理工高数)。
原则上转出和转入专业的人数不超过该专业人数的10%。


 

其他转专业:

其他特殊情况(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申请)
(1)个别在某些方面确有专长,转专业更有利于发挥个性特长者。此类学生必须持有与专业相关的全国性以上(含全国性)比赛一等奖等相关成果的奖励证明。
(2)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别的专业类学习者。
(3)学院因专业调整或停办,保留一年入学资格的新生或学籍异动的学生,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4)个别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不转专业难以继续学习者,可申请降级转专业。转入专业只能在当年录取分数低于现所学专业或在学院限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择。
(5)学生对所学专业没有兴趣,可申请降级转专业,转专业人数不超过该专业人数的3%(四舍五入)。若申请人数超过该专业人数的3%,则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考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