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3 19:55

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科一批(艺术)
本科批
专科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⑵ 艺术学类:

广播电视编导: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本科专业合格成绩)。

美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⑶ 对于文理兼招的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⑷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院认可各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录取后,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允许考生在限定时间内,根据本人意愿重新选择所学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