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30 17:47

录取批次的安排

根据有关省、区招办的有关政策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录取规则

1)学院实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学生。

2)学院普通类专业在本科三批录取,凡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学院将优先录取;计划未完成时,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3)普通类专业录取采用专业优先的方式。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总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同一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后,若专业计划未满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退回档案。

4)艺术类专业采用:文化课考试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批次见《河南省招生考试之友》。

5)外省艺术类专业采用:文化课考试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公布

    对录取的考生将通过新闻媒体及学校校园网

http://www. hrxy.edu.cn/)进行公布,考生还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376-32700003271111)进行查询。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我校在河南省本科三批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必须是少数民族,预科一年,培养学校是洛阳师范学院。预科结束考试合格后转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该类考生享受分数线低于我校本批次分数线80分以内的国家录取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