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学院实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学生。
(2)学院普通类专业在本科三批录取,凡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学院将优先录取;计划未完成时,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3)普通类专业录取采用专业优先的方式。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总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同一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后,若专业计划未满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退回档案。
(4)艺术类专业采用:文化课考试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批次见《河南省招生考试之友》。
(5)外省艺术类专业采用:文化课考试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公布
对录取的考生将通过新闻媒体及学校校园网
(http://www. hrxy.edu.cn/)进行公布,考生还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376-3270000、3271111)进行查询。
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我校在河南省本科三批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必须是少数民族,预科一年,培养学校是洛阳师范学院。预科结束考试合格后转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该类考生享受分数线低于我校本批次分数线80分以内的国家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