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6 10:51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学院招生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对生源充足的省(区、市),使用预留计划予以微量调剂。若当地招生政策允许,也可在科类计划中作微量调剂。
根据学院师资情况,外语按英语组织教学;男女比例不限。
我院原则上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对于符合国家优录政策和文体特长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学院尽可能满足考生第一志愿。确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依次调剂到其它志愿专业。
网上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录取规则
1、湖北省录取规则:
对于达到湖北省划定的专业统考合格控制线(本科统考192分,专科统考172分)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湖北考生,投档成绩按“(文化成绩×40%+统考成绩×60%)×2”计算,择优录取。
2、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等省录取规则:
对于专业过生源地统考(联考)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执行各生源省(市、区)的政策规定,学院不另作要求。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执行各生源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学院不另作规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同等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学院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我院一般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够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郑重建议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

3、学院尽可能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确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而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依次调剂到其他志愿所报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