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3 13:2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在湖北省内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具体层次和专业招生计划数,以湖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信息为准。其他省份按照各省招生办公室安排的批次和公布的招生人数进行招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对福建艺术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志愿和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艺术(文)考生按照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文综、数学、英语依次进行排序;艺术(理)考生按照文化成绩总分、数学、理综、语文、英语依次进行排序。

加分政策

按照国家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国家及各省份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录取规则与应届生相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学校将充分尊重学生的专业志愿,进校一学期后可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申请专业调整。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