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0 12:27

录取批次的安排

  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批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其中四川省文化产业管理、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与专业成绩相加之和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各项政策一律按各省市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各项政策一律按各省市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各项政策一律按各省市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详情请咨询学院教学科研处。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