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6 10:07

录取批次的安排

  根据各省招生办公布的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专业课组织校考的省份:优先承认我校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专业课未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课成绩采用各省联考(或统考)成绩。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合格,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