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4 18:3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宏观指导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办监督下,完成招生录取全过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2012年招生采取计算机网络录取模式实施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等情况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确定考生专业是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报考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学院以当地招生部门所划定的第三批录取院校投档分数为提档线,按招生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录取工作。
      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退档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