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7 16:01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12787)2011年在河北省的录取批次为高考前单独招生、专科提前批(包括艺术文理、对口专科批)和专科一批三个批次。其他省市以所在省市招生部门正式对外公布的批次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录取原则: 
1、招生录取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符合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将依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执行。
2、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为120%,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相关省的规定执行。
3、学院各专业以英语为外语教学语种。
4、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0cm,考生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条件不足者请慎报。
6、男女生比例不限。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将依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符合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将依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其它

录取规则:
1、录取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符合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将依照有关政策执行。
3、我院各专业以英语为外语教学语种,无口试。
4、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录取原则,当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收第二志愿及调剂志愿的考生,没有分数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