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3 16:16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招生政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高职分数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的原则,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计划已满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艺术最低控制线,具体录取执行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所有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建议小语种考生慎报;
5、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