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7 11:01

录取批次的安排

1.院校志愿录取方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生源所属省(市、自治区)招考委(考试院)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处理。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录取,第一志愿满额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对报考同一志愿,且分数、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以报考专业相关的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满足志愿。

4.艺术类考生录取方法:招生对象为参加2009辽宁地区普通高考并经省内统一艺术(美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录取时按文化分+艺术(美术)专业分×2的分值从高到低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