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4 09:2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一、省内艺术类录取规则

1、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门类为美术类,专业考试形式为省统考。
2、填报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艺术类志愿基本条件,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3、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江苏省艺术专科最低控制线。以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省外艺术类录取规则
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各省统考控制线的考生,按各省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没有省统考的省份,则承认其它高校专业加试成绩。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