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30 15:15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院的江苏艺术考生,分别按美术类和音乐类招录,环境艺术设计专业采用江苏省专业加试统考成绩,对文化和专业加试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招收江苏省音乐加试统考合格的考生,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符合要求的考生,按声乐和器乐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舞蹈编导专业使用我院委托南京师范大学考试的舞蹈加试成绩,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加分政策

对报考我院的江苏考生,分别按文科、理科或艺术类招录,各类别招生专业详见《江苏招生考试报》或学院招生网站。凡A志愿报考我院考生,进档后,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均满足第一专业志愿;3+2专本分段项目专业,安排专业时采用选测科目等级级差法,级差为5分,即以C级为基础,每门选测科目提高一个等级加5分计入投档分安排专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和应届生的录取政策一致,无任何区别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入校一学期后按照学院有关规定通过考试转专业。

其它

暂时不能决定,请留意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http://www.tzpc.edu.cn/xsc/ao/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