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我院所有普通类专业均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艺术类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第二批录取,目前省外未投放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转专业实施办法:学院在新生录取过程中,按照学院公布的录取规则,对照考生所填报志愿的专业序列,优先满足排在前面的专业。确需调整专业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研究确定专业调整办法,达到调整要求的按调整办法规定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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