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3 19:25

录取批次的安排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无男女生比例、单科成绩不作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2. 我院面向江苏省文、理科类考生实行注册入学的录取方式,注册我院的基本条件: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均可以申请注册入学。

  3.艺术类考生执行《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方式,填报我院志愿的条件: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3门,专业和文化分均达省填报志愿资格线。对于未达艺术类填报志愿基本条件或未兼报普通类的考生,也可通过注册入学的方式就读我院相应专业。

  4.录取原则:

文理科注册入学专业:遵照“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的原则,采用“优先满足考生申请意愿,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对申请考生进行择优审核;艺术类专业按照文化加专业分所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于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普通类的达到普通类录注册入学要求,我院优先录取。

  5.特别说明:

  对于考虑不周填报专业出现偏差的考生,我院允许转专业。新生开学报到时,由本人申请,学生和家长签字,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专业手续,我院不收取任何费用。省外考生可按各省份招生计划表填报志愿,报到时按国家规定还有一次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考生执行《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方式,填报我院志愿的条件: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3门,专业和文化分均达省填报志愿资格线。对于未达艺术类填报志愿基本条件或未兼报普通类的考生,也可通过注册入学的方式就读我院相应专业。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开学报到时,可申请转换一次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