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30 16:02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空中乘务专业(艺术类)录取规则及办法:
(1)填报我院空乘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艺术类志愿基本条件,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和航空体检,并持有我院颁发的专业加试合格证。空乘专业面试时间为1月19日。
(2)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3)高考总分达到省控线上时,按1:1.2投档,对进档考生采用高考总分30%+专业加试成绩7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成绩和外语成绩。
(4)综合素质评价(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考核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单项达A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若三项均为D等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目前由于学校条件受限,在新疆和宁夏地区只招收汉族考生。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