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4 16:24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在河北省的录取批次有:本科提前批A、B、本科一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二批(工程教育实验班)、专科批。

 在外省的录取批次为: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某些有专科计划的外省还有专科(高职)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吉林、山西、江苏、福建、黑龙江五省,考生在获得所在省相应层次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后,参加我校在该省举办的艺术类校考并取得合格证。在上述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考生范围内,对于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按照该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投档规则,档案投到我校者,依据我校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河北、辽宁、山东、陕西、广东、浙江六省考生报考我校须获得所在省相应层次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对于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按照该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投档规则,档案投到我校者,依据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

学校对符合省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依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即提档及分专业时,我校承认符合政策的加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执行国家关于少数民族考生的相关政策,并面向河北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使学生的兴趣和特长能够得到更好发挥,学校允许本科学生在一定条件下调整原学专业。转专业的时间:第一学年春季学期末个人申请,第二学年秋季学期初组织考核。具体程序按《华北理工大学转专业实施办法》执行。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