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3 16:33

录取批次的安排

省份    
批次 专科提前批 高职(高专)批 高职单招专科批 艺术专科批    
                               
安徽 山西 广东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江西 山东
文理高职(专科) 专三批 第三批专科B 高职(专科) 第二批高职专科(民办) 第三批(高职) 高职(专科) 专科(高职)一批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陕西
高职高专二批 高职高专() 高职专科批 高职高专普通批 高职 (专科) 高职 (专科) 二阶段 专科二批 高职(专科)


最终批次安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2、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3、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4、外语语种:我院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5、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以省级招办公布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