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3 19:56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录取具体方式:
   A
: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
: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包括中外合作办学的高收费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D
:原则上认可有关加分投档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按加分后的成绩参加录取及专业安排。

   E:艺术类专业采用认定本科院校同类专业合格成绩(证)的办法,录取过程中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按照考生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因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为高收费专业,凡没填报该专业的考生,该专业不予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实行省、市双重领导,以青岛市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教育部、财政部重点支持建设的全国示范性职业院校,享有国家授权的中外合作举办学历教育、聘请外国文教专家以及接收外国留学生资格,具有教师教育、中小学校长培训资质,有黄岛、市南和市北三个校区,占地784.3亩,校舍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

学院现有教职工758人,其中专任教师338人,硕士以上学历(含在读)101人,副高级职称以上186人。学院设有国际合作学院、海尔家电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等15个二级院、系、部,开设全日制高职专业37个,涉及制造、财经等12个专业大类,全日制在校生8000多人。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学院位于青岛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的市南区。面迎大海,东邻崂山,与奥帆中心近在咫尺。学院拥有一流的声乐教室、琴房、多媒体教室、学术报告厅、舞蹈和形体排练厅、画室等完善的教学设施。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学院前身是在教育界享有一定声誉的青岛教育学院音乐系,创建至今已有五十多年的历史,现拥有本科成人办学资质。目前,艺术学院由青岛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青岛市音乐家协会键盘委员会主任朱鸿谊教授任院长,学院拥有教授、副教授、讲师等数十名,教学实力雄厚。

近几年来多次荣获教育部、山东省文化厅、教育厅教师基本功一等奖、歌手大赛一等奖、电视歌手一等奖等优异成绩。艺术学院以自身的优势和魅力,非凡的教育教学成果,卓越的艺术教育追求赢得社会,服务社会。

加分政策

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