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1 16:14

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照各省市录取批次要求安排录取批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要求考生须按艺术类报名并按要求参加各省内高校联合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简称专业省统考)。录取原则是: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择优录取,在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如果考生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相同,同时专业成绩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执行各省市招生办有关加分政策的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各省市招生办有关加分政策的规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与应届生享受同样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1.转专业的时间安排:大一第二学期开始实施。

2.学生因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或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转入后能更好发挥其特长的,可申请转专业。

3.申请转专业学生须符合申请转入专业最低学分要求及转入院系其他条件要求,且经转出、转入院系认定,再由学校审核、批准和公示后,学生方可转入新专业学习。

4.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1次,已办理完转专业手续的学生不得再次提出转专业或退转申请,转专业应在第一学年末完成。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给予优先考虑。

6.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2)专接本的;

3)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的;

4)属于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

5)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其它

   

1.为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增加学生的专业选择机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在部分专业实行按专业类招生,各类所包含的专业个数及名称,在招生计划中一并公布;本科专业新生入学前两年按专业类培养,两年以后再按学校规定的条件分专业并按专业培养。

2.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和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校详细情况请点击学校网站:http://www.ncia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