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8 08:52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普通类专业: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按照专业志愿优选原则进行录取,即先看第一专业是否能录取,当第一专业不能录取再看第二专业是否能录取,等等。五个专业都不能录取时再看是否同意调剂,如果同意调剂时调剂到末录取满的专业录取,如果不同意调剂不能录取。

        艺术类专业: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按照专业志愿优选原则进行录取,再看是否同意调剂,如果同意调剂时调剂到末录取满的专业录取,如果不同意调剂不能录取。

        对口类专业: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按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填报志愿时间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