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9 08:5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录取批次在每个省(区)都略有不同,请考生查阅所在省(区)《高考报考指南》等杂志或向省(区)招办查询。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电脑艺术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艺术联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达到专科控制线,即可报考我院。

加分政策

  学院入学考试采用由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者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院予以承认。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学院录取考生时,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学院对往届生执行与应届生相同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专业的确定按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新生进校后可调换专业,学院不收取任何专业调整费用。

其它

 1、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学院执行国家体检的有关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学院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优先录取:(1)教育部和省市政策有明确规定加分投档的;(2)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4、学院建立了奖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激励和保障机制,奖励优秀学生、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且考分达到当地省(区)二本分数线的考生奖励1000元;达到当地省(区)一本分数线的考生奖励2000元。

5、学院按高等学校就业政策负责推荐毕业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