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0 10:02

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规定的批次进行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需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需享受录取对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享受与应届生同等待遇。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我院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新生时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后录第二志愿专业,依此类推。需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详见学院招生办网站:http://tw.gdcvi.net/stu/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