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规定的批次进行录取。
需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需享受录取对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我院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新生时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后录第二志愿专业,依此类推。需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详见学院招生办网站:http://tw.gdcvi.net/stu/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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