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30 16:47

录取批次的安排

   

          1.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所招专业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

    4.我院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

    5.按照考试志愿先后录取,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能满足,再按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的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非一志愿

    6.公安司法专业提前批次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

    7.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没有设艺术类专业。

加分政策

我院录取时执行国家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录取时,我院执行国家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照顾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但个别专业有年龄和身体要求,请考生留意。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考生录取后,按照我院《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