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4 14:11

录取批次的安排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家代码:13566

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学院地址:陕西省渭南市站北街东段 (无其它校区)

邮政编码:714000

学院网址:http: //www.sxri.net

报考咨询电话:09132221185(兼传真)

招生办E-mailshantiezhao@163.com

QQ237972699

二、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公办)

三、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制:三年

学费标准:5500元/学年(招高中毕业生三年制高职)

住 宿 费:800元/学年、1000元/学年(公寓化管理,内有暖气、卫生间、电话、衣柜等设施)

四、录取原则: 

1、指导思想: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外语语种:我院在录取中,招收英语考生,对其他语种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

3、男女生比例:因我院毕业生主要面向工程施工企业就业,请女生谨慎报考。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招生计划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6、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执行各省市普通高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7、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总分优先,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的原则,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录满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对于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奖励或特长生优先录取,优先安排相应的专业。

五、其它说明:

1.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后,由我院颁发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大专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合格者可进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2.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监察小组,对学院的录取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3.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奖励优秀学生;对贫困生设有国家助学金。可凭录取通知书在所在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院也可安排参加勤工助学,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