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2006年音体美专业录取办法(草)
一、音乐专业
(一) 音乐学(师范)
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依据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文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 音乐表演专业
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视唱练耳成绩须达到及格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美术专业
(一)美术学(师范)专业
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依据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文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美术学(非师范)、艺术设计专业
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总分须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专业考试分数加上高考文化总分,依据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体育专业
(一)体育教育
外省录取方法: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均需达到各省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文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辽宁省录取方法: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均需达到本省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文化总分/5+体育教育专业分得出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运动训练专业
录取方法:专业加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数达到当年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依据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其他政策
(一) 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专业、美术学(非师范)及艺术设计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分数达到各省艺术类建档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有特殊专长或学校学科建设急需专业,经学校专业考核小组确定,破格录取。
(三)音乐、美术类各专业的高考文化分数均包含外语、数学成绩。
大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