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07 09:1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大连大学2006年音体美专业录取办法(草)

 

一、音乐专业

(一)    音乐学(师范)

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依据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文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    音乐表演专业

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视唱练耳成绩须达到及格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美术专业

(一)美术学(师范)专业

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依据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文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美术学(非师范)、艺术设计专业

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总分须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专业考试分数加上高考文化总分,依据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体育专业

(一)体育教育

外省录取方法: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文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辽宁省录取方法: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均需达到本省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文化总分/5+体育教育专业分得出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运动训练专业

录取方法:专业加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数达到当年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依据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其他政策

(一) 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专业、美术学(非师范)及艺术设计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分数达到各省艺术类建档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有特殊专长或学校学科建设急需专业,经学校专业考核小组确定,破格录取。

(三)音乐、美术类各专业的高考文化分数均包含外语、数学成绩。

 

                                     大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5年10月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