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4 15:58

录取批次的安排

    

1.调档比例。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视各省(市、区)生源质量等情况可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3.
照顾加分项。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4.
专业录取进档考生,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浙江省、上海市等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5.
艺术类考生需要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联考,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或执行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录取的相关规定)。吉林省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按综合分录取,计算办法为:综合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    
6.
报考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体形匀称、五官端正、相貌端庄,入学时需要面试。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考生需要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联考,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或执行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录取的相关规定)。所报专业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者,安排到缺额专业。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加分政策

    一志愿生源充足情况下,学校根据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的120%调档,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我校接受非一志愿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根据国家三部委对报考农林院校一志愿考生加10-20分录取的照顾政策,在报考我校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不录取调剂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院在录取时会执行各省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和应届生的录取政策一致,无任何区别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校本科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条件是:①本科一年级学生,不跨科类(文、理);②在校期间没有不及格课程,没有受过行政处分;③平均成绩在转出专业排名前1/2,转入、转出学生差额不超过转出专业学生1/5;④身体健康,符合转入专业体检要求;⑤转出、转入学院同意.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