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7 17:38

录取批次的安排

2011年我院在各省录取批次安排
省份 科类 招生计划 录取批次安排
陕西 文史 766 三批本科
理工 622
艺术(文) 6 提前批本科
艺术(理) 5
体育(理) 8
天津 文史 30 本科三批A2阶段
理工 20
河北 文史 10 本科三批
艺术文—美术联考 5
艺术理—美术联考 5
体育理 10
山西 文史 12 本二批C 
理工 8
内蒙古 普通文科 15 本科三批
普通理科 10
汉授体育 10 本科提前B
吉林 文史 17 第三秕本科
理工 13
黑龙江 文史 14 三批本科
理工 11
上海 文史 5 普通本科批
理工 5
江苏 文史 20 第三批本科
理工 15
艺术 10 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第1小批
浙江 文史 12 文理科第二批
理工 8
安徽 文史 6 文理科本科三批
理工 5
艺术 4 省统考艺术独立学院(民办)本科批
江西 文史 6 第三批本科
理工 4
河南 文史 21 本科三批
理工 14
艺术文 5 提前批艺术本科B段
湖北 艺术(文) 5 艺术本科(三)
广东 普通文科类 6 第二批本科B
普通理科类 4
海南 文史 17 本科第三批
理工 13
重庆 文史 11 本科第三批
理工 9
四川 文史 26 本科三批
理工 17
艺术(不分文理) 10 艺体本科批
体育(理) 7
贵州 文史 8 本科第三批
理工 7
甘肃 文史 5 本科三批
艺术类(文理兼收) 5 艺术类本科二批
青海 文史 18 第三批本科
理工 12
宁夏 文史 8 三批本科
理工 7
新疆 文史 12 本科三批次
理工 8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设计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1、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无相关科目要求。

3、艺术设计专业的专业课成绩直接使用各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

4、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

 

加分政策

       

我院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四章、第十四条: 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调阅档案时,按照国家照顾政策加分后的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取得我院学籍的学生在本院范围内转专业,由本人申请,转出系(部)签署意见,转入系(部)审核,教务处审查后,报主管院长批准。转专业手续应在每学年结束前一个月内办理,并在下学年开学前办妥。原则上一年级平级转,二年级降级转。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经过要求转入专业的有关课程考试及面试合格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详见《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