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7 17:36

录取批次的安排

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参照考生专业志愿分配录取专业。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学院有权作退档处理。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在录不满额的情况下,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下组织下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往届毕业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毕业生一视同仁。

    认可各省(区、市)招生办有关加分或降分等优惠政策。

    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学院外对各专业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我校将按规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被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录取的所有学生均可在报到入学时转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