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9 09:20

录取批次的安排

黑龙江:本科二批A,本科二批B,本科三批A,艺术本科二批;天津:本科三批A2河北:本科三批;山西:本科二批C内蒙古:本科二批C辽宁:本科三批;吉林:本科三批;江苏:本科三批;浙江:本科二批;安徽:本科三批;福建:本科二批;江西:本科三批;山东:本科二批;河南:本科三批;湖北:本科三批;湖南:本科二批;广东:本科二批B广西:本科三批;四川:本科三批;贵州:本科三批;云南:本科三批;陕西:本科三批;甘肃:本科三批。?xml:namespace>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加分政策

  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各项照顾性加分政策。加分进档考生在专业分配上以文化课总分为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承认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照顾少数民族等各项加分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往届生录取无特殊要求。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校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