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3 19:53

录取批次的安排

       

艺术类本科一批;普通本科二批和专科批;校企合作办学(理)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科批。(各省对招生批次有不同安排,详见考生本省招生主管部门编制的《填报志愿指南》)。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美术类专业:

1.在山东省内投档考生中,学校对广告学专业分文理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学校对艺术设计(大类)专业分文理按省统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在山西、江西、黑龙江各省投档考生中,学校分别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在山东省内投档考生中,学校分文理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在江西、黑龙江各省投档考生中,学校分别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执行各省(市)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对保留“农业院校降分录取”政策的省份,我校不予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各省(市)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执行各省(市)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在投档考生中,学校按“文化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其中符合调剂志愿录取的随机安排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

    希望考生报志愿前多了解学校专业的特点,量力选择专业。

其它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