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5 15:23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各专业在湖北的录取批次安排为:美术各专业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其他专业在二批本科录取,高职高专在四批专科(一)录取,中外合作专科在四批专科(二)录取。外省市区遵照当地安排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2、英语语种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60分以上,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酌情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3、湖北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60%),择优录取;
4、外省考生:北京、上海、安徽、浙江四省市按综合成绩(联考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其他省按(加试成绩*2*60%+文化成绩*40%),择优录取;
北京、上海、安徽、浙江四省考生认可当地联考成绩;外省美术类计划少于20的省份其校考成绩前三名或计划大于、等于20的其校考成绩前四名,湖北省美术分专业计划超过25的其专业成绩前五名或分专业计划少于、等于25的其专业成绩前三名,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区、市)本批次资格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予以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

遵照国家及各省相关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照各省招办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每学期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可申请调整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