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6 12:33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学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外省考生专业必须持有我院的专业合格证(湖北考生专业必须达到我省联考线),文化分要达到当地省投档线,专业成绩按60%计算,文化课成绩按40%计算,总分以这二项的和为标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不规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数学成绩是否计入总分执行当地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

加分政策

 录取时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承认。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