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6 12:06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2007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1、湖北省:专业60%+文化40%,从高到低录取。

2、河南省、湖南省::专业+文化,从高到低录取。

3、江西省:承认江西统考成绩,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山东省:取得艺术类本科合格证,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各地省招办的相关规则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