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6 12:02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录取批次为民办高校所在的本科批次以及艺术类专科批次,部分专业和招生类型按有关规定在提前批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1.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校考专业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2.专业成绩使用统(联)考成绩的省份,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3.考生专业成绩(或投档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入学半年后,经个人申请、学校考核,考核合格者可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