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1 18:37

录取批次的安排

填报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志愿,达到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按照考生生源地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投档到学校的考生,学校招办将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的考生,实行“专业排序,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具体操作方法为:

1、按照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排序,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直至该专业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生源已满的,再按其报读的第二专业录取,依次类推。

2、如果考生报读的所有专业均已满额,学校则根据考生部分专业服从调剂栏中填报的专业录取,其录取规则同样是按照“专业排序,分数优先”的原则。

3、如果考生报读的所有专业均已满额,而且考生部分专业服从调剂栏中填报的专业也已录满,学校则参考考生是否服从调剂栏中选项,若考生填报“所有专业服从调剂”,则学校将分析其成绩构成及报读专业情况,调剂到相关或相近的专业,若考生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予以退档。

二、按照“顺序志愿”规则投档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具体操作方法为: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读学校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2、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已满额时,填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分析其综合素质及志愿情况,调剂到与其志愿相近的专业。因所服从的专业计划均已录满或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院将予以退档。

3、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如若学校总体计划还有缺额,则申请第二志愿投档,具体操作规则同上。

    三、部分专业的录取要求

1、学校建议高考英语单科成绩90分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读以下专业:涉外旅游(出境领队)、旅游英语、应用英语(翻译)、商务英语;

2、学校建议高考英语单科成绩80分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读以下专业:旅游管理(酒店与旅游运营管理)、文秘(涉外文秘);

3、学校建议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8cm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读以下专业:音乐表演(旅游艺术表演与策划)、舞蹈表演;

4、学校建议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读以下专业:旅游管理(会所运营管理);

5、学校建议男生身高160cm、女生身高153cm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读以下专业:酒店管理、高速铁路动车乘务、国际邮轮乘务。

四、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则

1、对于报考艺术类(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学校认定生源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联考成绩(省统考),不再自行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的艺术和文化高考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首先按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申请投档,然后再计算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重新排序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对于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学校将组织单独测试,成绩合格后由学校招生办发给合格证书,持有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以在高考后填报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相应批次专业志愿(高职高专提前批次或高职高专普通批次),区招生考试院将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投档规则投档,学校再计算综合分(单独测试成绩×60%+文化成绩×40%)重新排序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针对艺术类专业,我校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联考成绩(省统考),不再自行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的艺术和文化高考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首先按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申请投档,然后再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重新排序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以及旅游行业就业的特殊要求,我校表演类和舞蹈类专业要求身高男165cm、女158cm以上;旅游管理(会所运营管理方向)专业要求身高男170cm、女160cm以上;旅游类和旅游外语类专业要求身高男162cm、女155cm以上且乙肝表面抗原检验呈阴性,肝功能正常及身体无明显残疾。

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

1. 实施顺序志愿的批次,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申请投档;

      2.广西实施平行志愿的批次,按招生计划1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申请投档,外省市平行志愿按当地规定录取规则执行;

      3.不设志愿和分数级差分,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安排专业,当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满额时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少数民族政策

      学校不对男女比例及民族成份予以限制。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招生咨询热线(自动应答):0773-3690122 0773-3690077  欢迎报考我校!

与应届生相同待遇,均按高考成绩高低先后录取。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性质  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国家代码  11837

录取规则 

1.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      实施顺序志愿的批次,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申请投档;

3.      实施平行志愿的批次,按招生计划1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申请投档;

4.      针对艺术类专业,我校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联考成绩(省统考),不再自行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的艺术和文化高考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首先按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申请投档,然后再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重新排序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      不设志愿和分数级差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提档时承认其加分,但在安排专业时减去其加分重新排序,再依次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安排专业,当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满额时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

6.      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计划都已满额,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在充分考虑考生的意愿和特长的基础上,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

7.      涉外导游(出境领队方向)、文秘(涉外文秘方向)、旅游英语、应用法语、应用英语(翻译方向)、商务英语和旅游管理(酒店与旅游运营管理方向)等专业限招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的考生;

8.      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考虑到旅游行业就业的特殊要求,我校表演类和舞蹈类专业要求身高男不低于165cm、女不低于158cm;旅游管理(会所运营管理方向)专业要求身高男不低于170cm、女不低于160cm;旅游类和外语类专业要求身高男不低于162cm、女不低于155cm且乙肝表面抗原检验呈阴性,身体无明显残疾。

9.      学校不对男女比例及民族成份予以限制;

10. 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计算机自动投档。录取进度和结果将会及时公布在校园网上,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11.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建有较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对经济困难学生将分别采取 “奖、勤、助、补、贷”等各种政策和措施,以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 

邮政编码: 541006

学校网址:http://www.glit.cn

学校公布招生章程网址:http://www.glit.cn/zsjy.php

招生办咨询电子信箱:lzzs@glit.cn 

招生办咨询电话:0773-3690077  369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