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7-29 15:31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国家代码是13548,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编写,具体的专业代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计划的招生信息中可以查询。

 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学校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专业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同批控制分数线。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后,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和录取规则择优录取。美术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