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4 09:44

录取批次的安排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面向全国三十一个省(市、自治区)招生,除在上海市参加第二批本科录取外,其余各省均参加重点院校第一批本科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详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加分政策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同等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校每年在新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展转专业工作,一般根据学生在校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给予品学兼优的学生一次转专业机会,但需根据具体专业的接收要求进行全面考核。原则上各专业转出学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10%,转入学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具体工作由我校教务部门负责实施。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