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5 16:58

录取批次的安排

提前批次本科(陕西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执行陕西省二批本科控制线)

本科第二批(面对全国招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第七条 学校按各省、市级招生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档案,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

第八条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考生,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

第九条 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将调档线上所有考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第一、二、三、四、五、六专业依次录取,处理完前一考生后再处理下一考生,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投档成绩低而所报的所有专业都已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市,学校按学生分数和等级择优录取。

第十条 在实考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各种政策加分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的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英语(中医药对外交流)专业建议高中外语为英语的学生报考。

第十二条 护理学专业建议女生身高为1.60米以上的学生报考。

第十三条 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残疾学生、肝功能异常或澳抗阳性者慎报,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其他体检条件均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