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6 11:42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政策
1、志愿优先,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
2、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艺术(文、理)的考生,须参加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的联考成绩。对未组织联考的省(市、区)考生,我院认可其他兄弟院校的艺术类考试单考成绩。艺术(文)考生的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艺术(理)考生的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