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0 15:44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报考公安类专业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2、身体健康,五官型体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3、身体条件。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体重标准为: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的和实际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合格,身体匀称;左右眼单眼裸眼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4、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参加政审、面试、体能测试。

5、全国公安系统革命烈士或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二级英模称号的公安英烈子女,高中毕业、学习成绩良好、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可向烈士生前所在单位或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逐级报至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审核,报公安部批准(参加公安机关内部组织的考试)。

报考非公安类专业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4、报考司法助理、法律事务、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但因警校学生整体对体能技能要求较高,进校后还将进行体检,考生可比照军警院校面试和体能测试条件报考,故身体明显不符合要求者,请慎重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