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音乐表演
层次 专科(高职)
国家特色专业
专业类型 文化艺术大类
专业类别 表演艺术类
年限 三年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一定音乐艺术表演和教学能力,能在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以及中小学从事表演、研究、编辑、评论、管理、教学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该专业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可以根据自身的学习兴趣与特长,自主选择参加各种技能证书的考核。主要进入各市县艺术团体、文化馆、文化传媒公司、市电视台和各级企事业单位担任文艺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