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文物修复与保护
层次 专科(高职)
国家特色专业
专业类型 文化艺术大类
专业类别 文化服务类
年限 三年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要求,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具有中国古代陶瓷、字画及钱币、铜器、玉器等方面鉴定与修复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在政府文物管理、博物馆或陈列展览单位、考古单位、海关、出版、教育、文物、艺术品商店等行业从事文物鉴定、修复与管理等工作,具有职业发展生涯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职业岗位(群)

文物鉴赏师 文物修复师 内画技师 木雕技师  拍卖从业人员 文物及艺术品管理员等

三、培养规格

1、基本素质

(1)掌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了解国家路线、方针和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具有遵纪守法的观念,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精神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

(4)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并取得山东省计算机文化基础证书;

(5)具有良好的英语应用能力,能阅读一般性的专业资料,并能用英语进行日常交流。

2、专业技能与知识

1、掌握文物鉴定与修复的基本理论,熟悉中国文物事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前景;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积累。

2、掌握文物鉴赏基本知识,具备鉴赏陶瓷、青铜、古书画、玉器等专项文物的基本能力。

3、掌握文物鉴定的一般修复常识和特定专项的专业修复知识,具备一般文物的独立修复能力和协同修复能力。

4、掌握木器雕刻、鼻烟壶内画、字画装裱等基本技能,具备从事各专项工作的操作能力。

5、掌握文物及艺术品拍卖的基本知识,具备从事拍卖工作的组织、协调及专业能力。

6、掌握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具备文物工作者的法制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