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音乐学
层次 本科
国家特色专业
专业类型 艺术学
专业类别 音乐与舞蹈学类
年限 五年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现代化经济文化建设发展需要的本科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专业人才。能较为系统地掌握音乐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具备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素养,有良好的专业技能结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毕业后能在中小学、文艺团体、文化机关、广播电视或其它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教学与演出、音乐活动的组织与管理、音乐作品的分析与评论及其他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工作。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要求学生应在音乐才能、作品鉴赏、写作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锻炼。具体要求如下:

1.养成了解音乐发展动态和音乐研究理论前沿的意识;

2.掌握较系统的音乐理论知识和音乐表演(包括声乐、钢琴、器乐等)的基本技能;

3.掌握舞蹈表演的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舞蹈节目编排能力;

4.掌握词曲创作、音乐制作、合唱指挥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并具有相应的实践能力;

5.掌握音乐文献检索、信息查询与资料收集整理的基本方法,具有从事音乐教学及文案工作的基本能力。

三、主干学科和专业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专业核心课程:声乐、钢琴、形体舞蹈、视唱练耳、合唱指挥、和声、中国音乐简史与欣赏、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