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歌舞表演
层次 专科(高职)
国家特色专业
专业类型 文化艺术大类
专业类别 表演艺术类
年限 三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舞蹈表演及编导所需要的基础理论知识及基础专业技能技术,具有较好的文学艺术知识和修养,具有综合职业素质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学校、艺术培训中心、专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艺术团体,从事音乐、舞蹈教学表演、编导及相关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各专业团体舞蹈演员,各职业院校,少年文化宫舞蹈教师,各中小学音乐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