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8 09:17

奖学金设置

学校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政策

答: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学院的育人目标,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优秀学生的奖励办法。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学年

3、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

4、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学年、二等1200元/学年、三等800元/学年

5、出国(境)政府奖学金,2000-10000元/年

6、出国(境)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学年、二等1200元/学年、三等800元/学年


 

 

困难生资助办法

宁波大红鹰学院

对贫困生的资助措施

    我校坚持“不让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不断丰富帮困助学的工作形式,创新帮困助学的工作内容,注重资助实效,将资助政策覆盖新生入学全过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目前已建立了“以助学贷款为基本帮困渠道,勤工俭学为主要手段,奖助学金为有效激励方式,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的全方位帮困助学体系和措施。现将我校所开展的各项资助措施介绍如下:

1、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良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5000元/人。

2、国家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贫困情况,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具体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元。

3、宁波慈善助学金。设立宁波慈善助学金,每学年3000元/人。

4、爱心基金。为突发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贫困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5、勤工俭学。贫困生可依靠自己的劳动力,进行校内校外勤工俭学。

6、结对助学。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与我校贫困生结对,帮助完成学业。其中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每学年3000元/人。

7、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帮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专科生每学年5000元/人,毕业后本科学生四年、专科学生三年内还清。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学校和国家财政共同承担,毕业后由学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