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8 09:17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录取规则:

A.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基本分数线。若生源充足,一般按各省(市、区)默认投档比例提取考生档案。若生源不足,则全额调档,并根据志愿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征求志愿、降分和降分征求志愿(实行传统志愿的省市区若生源不足,则第一志愿全额调档,并根据志愿录取情况决定是不提取其他志愿、补报及降分考生档案)。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E.无专业加试要求。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我校美术类、影视表演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摄制类等的艺术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规则为准,如生源所在省未定录取规则,则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1、美术类: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影视表演类: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播音主持类: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编导类: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摄制类: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1.为满足学生的专业兴趣,体现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校将继续执行灵活的专业调整政策。学生可在第一学年末提出申请,学校将在教学资源许可范围内最大程度满足学生转专业要求。

2.转专业受限情况,艺术类考生只允许在艺术专业中转,单独招生考生不允许转专业,国际交流和中外合作项目的考生建议在填报志愿时考虑清楚,一般不予转专业。  


其它